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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换各省发放地方大师证书的通知
2007-12-27 17:31:00  国际象棋协会

  各省国际象棋业余等级发放证书的一级代理机构单位:

  根据国际象棋业余等级证书发放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由各省在2005年4月底前发放地方大师证书兑换成由国际象棋协会发放候补期协大师证书。

  二、兑换地方大师证书的时间2008年1月至4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兑换办法:

  (一)已持有地方大师等级证书者,到各省、市国际象棋一级代理机构申请办理。

  (二)由各省、市国际象棋一级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当地需要办理兑换候补棋协大师证书者的资料和费用,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办理证书负责人那里。

  1、要求各省、市国际象棋一级代理机构认真审查地方大师证书是否真实,发证单位公章和发证时间是否有效,如有不符不能办理。

  2、资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带身份证号的户口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地方大师证书复印件。

  3、办理证书需要三张照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办理证书需要一张2寸和一张1寸彩色照)。

  四、在2008年4月1日以后举办比赛,凡携带地方棋协大师证书参加者不能以此证作为晋升上一等级的依据,视同无效证件。

  五、兑换候补期协大师证书的费用,为每本50元;需要回寄的邮资费22元(特快专递),同时须要把回寄的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写清楚。

  附件:兑换业余国际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申报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