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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07全国国象棋新人王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07-06-05 22:10:00  华奥星空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棋牌字[2007]70号

 

关于下发2007年全国国际象棋“新人王”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

现将2007年全国国际象棋“新人王”赛的规程发给你们,请各省市体育局通知相关单位遵照执行,积极参加比赛。

 

附件:1、2007年全国国际象棋“新人王”赛竞赛规程

      2、2007年全国国际象棋“新人王”赛报名表

3、运动员报名注册的操作与申请等级称号说明

 

 

 

                       棋牌中心章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棋牌中心  国际象棋  通知

  抄送:各棋院及有关单位、俱乐部

附件:1

2007年全国国际象棋“新人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天津棋校

三、竞赛日期与地点:2007年8月6日—13日在天津举行。

四、竞赛项目:国际象棋个人赛

五、参赛资格:凡1987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的棋手,均可报名参加。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执行。

(二)瑞士制。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比赛轮次,11或13轮,每天比赛2轮,电脑编排。

(三)每方60分钟基本时间,每步棋加30秒。低年龄棋手采用90分钟包干。

(四)比赛分男、女10个组别进行。

A组:1987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出生

B组:1993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C组: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

D组:199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E组: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以上组别,小组别的男、女棋手可以参加大组别比赛,女棋手可以参加男子组比赛,但必须在报名表的备注内注明。

(五)要求参赛棋手注册,否则不予参赛,注册办法请见附件2。

七、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编排长人选及部分裁判员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派任,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精干原则选派。

(二)仲裁委员成员为5人,其中中国国际象棋协会1人,承办单位1人,赛前选出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各1人。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不并列。A组男、女个人冠军可获得全国“新人王”称号,并获奖杯、奖牌和奖状。每组男、女个人前3名,获得奖牌和奖状,第4—12名获得奖状。

(二)每位参赛棋手可获得一件纪念品。

(三)棋手可以申请相应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的技术等级称号,依据最新《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具体办法请见附件2。

(四)计算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等级分。

九、报名与报到(时间):

(一)报名参赛单位,要按照Excel形式填写报名表,必须在2007年6月30日将以邮件报名表和书面报名表(传真的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只接收邮件报名。

1、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联系人:刘英,电话:(010)87559156

电子信箱:chess_china@yahoo.com.cn

2.天津棋校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天津中学转棋校;

邮编:300384;      联系人:宁春红

电话:022-81819084;81213911;

传真:022-23499948;

电子信箱:tianjinqixiao@eyou.com

(二)报到时间为8月5日晚8点前,地点另行通知。

十、经费:

(一)大会负责竞赛、宣传等费用。

(二)参赛人员旅费、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20元)。

(三)参赛棋手需交报名费每人100元。

十一、参赛棋手在报到时要出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包括路程和比赛期间);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补充解释。